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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報道:黑惡勢力不除 公平正義難以伸張 (續聞1)

2025-01-23 阅读:

——《陸豐奇聞:舉報霸占集體耕地、侵吞集體财産37年無結果》續聞(1)——

近日,陸豐市星都經濟開區凱南社區莊厝圍村村民報料稱:2024年12月10日,本報刋載特派記者專稿:《陸豐奇聞:舉報霸占集體耕地、侵吞集體财産37年無結果》引起廣泛關注,閱讀量達上億人次。但在陸豐地面,地方黨政重視的迹象沒有明顯出現,爲非作歹37年的被舉報人莊水嶽依然逍遙法外。本報特派記者再次來到莊厝圍村,經訪問和查閱相關資料發現:莊水嶽的背後有一股腐敗勢力充當保護網,與莊水嶽親如兄弟、現任星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工委書記鄭某任則是這張保護網的連結點。下列事實大可窺豹一斑。

一、陸豐奇聞見報後,鄭某任導演“奪印”鬧劇,猖狂反撲。

2025年1月14日,莊厝圍村現任村民小組長收到陸豐星都管理辦公室1月6日印發的《關于限期上繳村民小組印章的通知》[星管辦通(2025)1号],限收到該通知5日内上繳村民小組印章。否則,将指導凱南社區兩委,追究村民小組長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

通知莊厝圍村上繳村民小組印章,其目的是要讓該村維護合法權益,伸張公平正義的主體無法成立。腐敗勢力前呼後應,違法違規的醜惡面目暴露無遺。請看該《通知》的二條依據:

第一、2023年10月18日,中共陸豐市紀委以(1)莊厝圍村當選小組長不是村黨組織建議人選,未經當時的星都開發區黨委審核,不符合組織程序。(2)有投票人受委托人委托投票,違反《廣東省實施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廣東省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引》關于“采用戶代表投票的,戶與戶之間不能委托投票”以及“戶的代表選舉方式,戶的代表不能接受委托投票”等相關規定。(3)2021年1月19日發出選前公告,1月23日舉行小組長換屆選舉,間隔僅有4天,違反《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關于“提前五日公布投票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之規定。(4)陸豐市民政局巳認定2021年星都凱南社區莊厝圍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結果無效(未見民政局文件)等4條理由,确認莊厝圍村2021年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違規 [詳見2023年10月18日印發的陸紀辦《交辦函》(2023)384号],函告陸豐星都管理辦公室黨委依法依規處置。

第二、2024年5月14日,中共陸豐星都管理辦公室委員會依據上述《交辦函》,向凱南社區兩委印發《關于2021年星都凱南社區莊厝圍村居民小組長換屆選舉無效的通知》[星委字(2024)32号],要求凱南社區兩委按照程序組織重新選舉。但至今沒有組織重新選舉。

上述二份文件沒有出現收繳莊厝圍村村民小組印章字眼。星都管理辦公室發文通知莊厝圍村村民小組上繳印章,是鄭某任的發明。

二、濫用公權力堂而皇之大行其道,是腐敗勢力慣用的伎倆。

村民反映: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不是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衆性自治組織,目前享受财政供養,屬半官方機構。村民小組屬于農村農民集體、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在村民生産、分配的經濟利益關系上,村民委員會與村民小組是相對獨立的兩個民事主體。廣東省轄區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或換屆選舉,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廣東省出台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廣東省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引》等相關法規爲依據。村民小組長的選舉或換屆選舉,沒有專屬的法律法規,隻能遵行《選舉法》。《交辦函》隻字不提《選舉法》,而是用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或換屆選舉的要求和辦法,套用于村民小組長的選舉或換屆選舉,适用法律完全錯誤。

村民反映:選舉村民小組長屬于選舉本村集體利益的代表人。依據《選舉法》第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别、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産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莊厝圍村本屆當選的村民小組長,具備法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據《選舉法》第二章的相關規定,選舉委員會是選舉的領導機構。莊厝圍村本屆當選的村民小組長是社區選舉委員會依法審查核準、預以公告的候選人,符合選舉的組織程序。獲莊厝圍村95 %以上選票依法當選的村民小組長;況且,凱南社區兩委不是法定的選舉委員會,無權組織重新選舉。上述星委字(2024)32号《通知》,要求凱南社區兩委組織重新選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村民反映:《選舉法》第四十條規定:“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委托其他選民代爲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并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意願代爲投票”。經選舉委員會同意,莊厝圍村選民以戶口簿爲據,口頭委托其他選民代爲投票,符合公序良俗和《選舉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

村民反映:依據《選舉法》第二章第十條相關規定,本級或上級的選舉委員會,是确認村民小組長的選舉及其換屆選舉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規,以及确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的法定職權機構。莊厝圍村居民小組長換屆選舉,從審核、公告選民名單,審核、公告候選人名單,指導現場投票,到公告選舉結果,再到星都管委會頒發小組長當選證書的全部程序,都是在社區選舉委員會領導和上級選舉委員會指導下依法進行,選舉結果獲得認可、批準,本級或上級的人民代表大會沒有任何異議,證實莊厝圍村本屆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合法合規。

村民反映:紀律或行政機關若認爲莊厝圍村本屆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出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向選舉委員會或選舉委員會法定的直屬上級人大提出建議,及時整改。中共陸豐市紀委以及陸豐市民政局,認定凱南社區莊厝圍村居民小組長換屆選舉違規,選舉結果無效,明顯是在濫用權力,超越了紀律和行政機關的職權範圍,違背組織程序,屬于非法行政行爲。中共陸豐市紀委、中共陸豐星都管理辦公室委員會分别下達的《交辦函》、《通知》當屬無效。

三、通知莊厝圍村村民小組上繳印章的另一目的,是繼續侵害莊厝圍村的合法權益。

2016年間,因興修“興(甯)汕(尾)”高速公路,屬于莊厝圍村集體所有的土地1302畝被征、占。其中:40.5畝由該村被依法征收;280畝被陸豐市政府分别将凱南社區、西城社區當成涉征土地所有權人和征地補償收益人實施征收;977畝被星都管委會僞造紅線圖非法侵占,引起土地權屬争議。2020年2月21日,案經汕尾市人政府依法行政複議,凱南社區、西城社區明确自己不是涉征土地的所有權人和征地補償收益人。行政複議确認涉征土地“分别作爲凱南社區、西城社區的集體土地實施征收的行政行爲違法”[汕尾府行複(2018)22号《行政複議決定書》]。莊厝圍村是該争議地280畝的所有權人和征地補償收益人的事實清楚,但征地補償款至今未返還莊厝圍村。

随後,爲解決陸豐市政府不落實返還征地補償款,以及被星都管委會非法侵占的977畝土地的問題,莊厝圍村4次依法赴京上訪,2次被截訪。2023年6月,中共陸豐市政法委副書記餘雪田帶領由該市國土資源局等7個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莊厝圍村,經深入及實地調研,初步認定被星都管委會非法侵占的977畝土地屬于莊厝圍村集體所有,口頭承諾該地權屬确認後,一并返還所有的征地補償款,同時餘副書記多次要求鄭某任開會做出決定,接受專班調解,而鄭某任不理不睬,故意拖延時間。2023年10月18日,中共陸豐市紀委辦公室配合鄭某任負隅頑抗,突然發難,多部門配合,稱:莊厝圍村(2021年)村民小組長換屆選舉無效。最後餘副書記無奈對村民代表說,現要處理征地款給你們村,但你們村現在已經沒有合法的居民小組長,無法對接,迫使調解中止,同時村民代表憤慨寫下不調解申請書,準備第五次進京告狀。所有肮髒手段都是鄭某任爲達到繼續非法侵占莊厝圍村的977畝土地,同時鄭某任又使出了莊厝圍村村民小組限期上繳印章的陰招。明顯超越人大權利,簡直是土皇帝,草包一個,難以服衆。緻使餘雪田副書記之前十多次努力協商的結果付之東流,正義的餘副書記也感歎非常無奈。

陸豐出現的這股官員勾結,狼狽爲奸,環環相扣,欺壓百姓的腐敗勢力不除,公平正義難以伸張。本報呼請中央巡視組、廣東省紀委及汕尾市黨政:應立即制止陸豐市星都管委會停止對莊厝圍村合法權益的侵害,嚴厲處理爲非作歹的貪官污吏,粉碎腐敗勢力對公平正義的圍剿,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還革命老區的豔陽天。

據了解,莊厝圍村村民拟依法再申冤。本報将追蹤事态結果。

來源:大灣區新聞周刊

編輯: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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