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李崇育独家报道
吾悦广场冲动了……
在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
纠集人员控制守夜保安
强拆了投资者的儿童游乐场设备
强拆后被破坏的游乐场设备
对于游乐场投资者来说,强拆带来的损失让他有点难以接受。
该图为1号门其中一处被完全破坏儿童游乐场设施。
在吾悦广场2号门的游乐场设备已被摧毁
最近,发生在海南海口吾悦广场的一场强拆风波引发关注。
一夜之间,退役军人张仁榕称,其在海口吾悦广场的投资化为乌有。他怎么也难以相信,在合同租期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吾悦广场管理方将其儿童游乐场全部进行破坏性强拆。
9月28日凌晨,当他赶到现场时,看到满地的残骸,难掩内心悲愤,责怪自己的两名保安,“为什么吾悦广场管理方夜里强拆时,你们没有打电话告诉我?”当得知是吾悦广场管理方龚某军纠集大量人员,将守护设备的两名保安控制住,并抢夺手机,使其无法求助,随后开始疯狂地摧毁设备。凌晨四点,换班的保安过来,才发现这惊心的一幕。
现场,一台19万元购来的网红旋转木马残骸倒在雨中,似乎在诉说当时的紧张气氛,一时间张仁榕甚至想和摧毁他设备的人员拼了……但想了想,吾悦冲动,他不能再冲动了,在一番争执后,他选择了报警。
那么吾悦广场和张仁榕双方之间的积怨是什么,能让其做出连夜强拆的决定?
双方从和好,到最终翻脸,围绕着双方的争议,到事态发展到这个不惜毁掉设备设施造成矛盾激烈恶化的地步,这场纷争如何化解?考验着各方智慧。
他租下吾悦广场的展区,并签订了合同 2024年5月29日,双方签订了1号门“海享玩-展示展览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海口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张仁榕的海南乐贝尔游乐园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租下200平方米展位,用于“海享玩”儿童游乐场的运营,每月租金5.38万元,三个月一结算。另付保证金9.7万元。该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在另一份2号门“海享玩-展示展览服务合同”中,张仁榕又与吾悦广场达成协议,租下150平方米展位,租金每月2.6万,保证金2.2万,同样用于“海享玩”儿童游乐场的运营,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上述两份合同,均明确提及争议的解决方式为“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后,吾悦显然没有遵守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矛盾的约定,在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急于组织人员动手强拆显然会使自身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且吾悦广场一方的行动,还惊动了当地警方出警处置。早在今年9月19日,吾悦广场负责人龚某军就组织人员,对张仁榕投资的1号门和2号门前的游乐场进行破坏性拆除。那一晚,张仁榕称其在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城西派出所报案。
记者查阅的受案回执显示,“2025.09.19张仁榕被故意摧毁公司财物案,我单位(派出所)已受理。”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9月28日深夜12点开始,游乐场的全部设备都以残骸的方式呈现在张仁榕面前。
在张仁榕的认知里,他与吾悦广场一方,谁对谁错,似乎已不再重要,想清场,他想待到合同期满才搬,而故意毁坏的行为,完全突破了民事纠纷的范畴。
在随后的日子里,张仁榕拿着视频证据、购买设备付款清单等,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吾悦广场龚某军等人的刑事责任。
原本可以通过沟通协调解决的争议,在公安机关介入后,仍演变成一方清场强拆、一方受损的砸毁风波。面对当地警方的劝阻,无法冷静下来的吾悦广场已茫然失去方向。清场强拆之后带来的短暂快感,或许会让吾悦广场方为自己冲动的决定买单。
而另一方的张仁榕,投入逾90万元的游乐场项目在吾悦广场化为废墟的现实,或许唯有坚持不懈的举报执念方能抚平他的创伤。
10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认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10月24日,张仁榕不服龙华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提出刑事复议申请,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已决定受理。
双方因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意见不一 针对此事,吾悦广场管理方,是否另有隐情?记者查阅吾悦广场内部在给“海享玩”项目张贴的“关于海享玩儿童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整改逾期未完成的通报”显示,吾悦广场管理方于今年7月22日 ,对该娱乐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当日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张仁榕的游乐场需在2025年8月5日前,完成所有隐患整改工作。
截至8月15日,吾悦广场管理方组织专项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发现游乐场对于以下重大安全隐患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管理方认为游乐场“对安全管理要求置若罔闻,整改工作严重滞后且不到位,暴露出运营管理中存在严重的安全意识缺失和责任缺位”。
吾悦广场管理方作出如下决定:“强制停业整顿”及“严禁恢复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这份内部单方面认定的安全隐患,我认为不合理,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确认,同时,我们也按要求整改了。合不合格,都是管理方一人说了算。”张仁榕认为在产生争议的前提下,对方难免借机挑事。
对此,龚某军在回应《大湾区时报》记者了解情况时称,清场“这是一个合同纠纷”。具体会让有关负责的人联系记者。
强拆之后 有关部门介入调解 记者同时查看多份通知、往来函,试图梳理双方纷争痕迹。其中,海口吾悦广场于今年9月2日在显要位置公开发布的公告牌显示:撤场停止营业,要求持有游乐场储值卡没有消费完的顾客到服务台登记,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对张仁榕经营的游乐场,或许是致命一击。
同时,吾悦广场发出的《解除合同告知函》中,白纸黑字地写道:“海享玩”儿童游乐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这一条条款,再次坐实了双方的合同没有到期。
该告知函中称:“承租期间,经我司巡查发现贵司经营场所存在未配备灭火器、电路隐患等风险,违反合同规定,为加强场地安全管理、增设安全防范措施,合同及补充协议自2025年8月31日解除。请贵司8月31日前搬离或清除完毕展位所有物品。”
“以灭火器、电路隐患之名,强行清场前,我们其实也做了整改,但是他们不认可。再说,投资了90多万,还会在乎新买几个灭火器、调整线路这些小钱,不舍得投入?”张仁榕并不服气,在他的认知里,一方处于高度强势地位,一方处于租赁的弱势地位,力量不在一个级别上。
而且,双方的合同其实早已埋下令外界瞠目结舌的条款,该条款是指两份合同第4.5条,清晰地标注,吾悦广场管理方“有权根据自身管理的要求,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双方据实结算各项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在法律界,此条款通常被称为“霸王条款”。业内人士指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约定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在吾悦广场管理方眼中,此合同约定,则通俗地理解为:“我只要提前5天,就可以随时让你滚蛋,而且不用负任何责任。”
围绕着双方的“争斗”,当中争吵的场地交还,包括断电、解除合同、互相警告,一系列你来我往针锋相对下来,直至变成不可收场的“破坏性强拆”,事态愈演愈烈逐步演变成需要当地多个职能部门介入协调处置才有可能化解难题。
目前,该强拆风波引起了海口多个部门关注。当地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镇政府、派出所等已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然而,由于双方积怨已深,调解过程仍异常艰难。
在本案中,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海口吾悟广场是否具备对张仁榕所投资的游乐场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律权限?如果该广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清场,是否会涉嫌触犯故意损毁财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清场行为实施之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各类经济损失,应当由哪一方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各方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和解,后续不可避免地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那么选择司法途径是否是在综合权衡各方利益与风险之后,必然要面对的现实选择?
來源:大灣區新聞周刊
編輯: